“怎么回事?怎么有狼嚎声?”
沉睡中的庄睿被那凄厉的狼嚎声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连忙翻身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坏事,这附近有狼群,估计要惊扰了野马群……”
巴特尔几人都陆续爬起身来,听到狼嚎声,几个草原人的脸上都有忧色。
“巴特尔大哥,这马群不会被狼群给包围吃掉吧?”
庄睿是见识过草原狼的凶悍的,虽然已经发生好多年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当初要不是周瑞准备充分,估计自己那一行人都要丧身狼吻之下。
“包围?”
巴特尔听到庄睿的话后,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继而说道:“庄兄弟,现在可不是解放前了,草原狼在大草原上几乎快要绝迹了,这也就是夏天,有它们一点生存空间,不过这狼群撑死了也就是三五只的样子,怎么可能包围野马群呢?”
由于现代化的发展,草原动物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狼群的数量几乎要比野生马群还要稀少了,这也是底层生物链发生变化所导致的。
其实狼群的减少,对于大草原并非是一件好事情,就像是澳大利亚牧场,在四五十年代进行了灭狼运动,让狼群几乎绝迹,但是后来他们引进了一种野兔,于是灾难来临了。
由于缺少天敌,野兔在澳大利亚繁殖的极快,而牧场内的青草,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着,到处变成了光秃秃的一片。
澳大利亚政府无奈,最后只能再从国内进口狼、蛇以及鹰等许多野兔的天敌,这才慢慢了减少了野兔对草原的危害。
现在的蒙古大草原也有向这种趋势发展的迹象,不过近年来草原人已经在注意对于草原肉食动物的保护,只要不是发生狼群袭击牧场的事件,几乎很少有猎手再去主动狩猎野狼之类的动物了。
“计划看样子要改变,马群听到狼嚎声,肯定会有所警觉的,咱们都别睡了,把东西准备好,说不定又要跟着马群转移了……”
巴特尔的样子十分郁闷,回身去收拾帐篷的时候,嘴里还在念叨着:“没道理几只野狼去马群送死啊?”
收拾好帐篷后,众人将马儿牵着,步行往靠近马群的地方走去,而狼嚎的声音也变得愈发清晰了,似乎就在前方。
“停,我知道怎么回身了……”
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前面的巴特尔突然举起攥成拳头的右手,示意后面的人停止前进。
帖木儿对这里的地形也非常熟悉,四下打量了一眼脸上露出了然的神色,开口说道:“巴特尔大哥,这里是野狼峪吧?看来马群占据了野狼的老窝,所以这才起了冲突的……”
巴特尔拿起望远镜观察了一会,点了点头说道:“没错,不过野马群并没有占据野狼的老窝,而是堵在了野狼进出野狼峪的路上……”
“还真是,这群马什么地方不好选,偏偏选在这里啊?”
庄睿接过巴特尔手中的望远镜,借着月光看向正前方,不由笑了起来。
在他前方四百米多有的地方,可以清晰的看到许多马儿或卧或立的影子,而在这些马儿的后面,则是有一个山谷,高约三四十米的样子,这种地形在草原上倒是非常少见的。
至于那几只发出凄厉叫声的草原狼,庄睿却是没有发现它们的身影,不过从野马群外围一些马儿身体向外的方向来看,应该隐身于马群正前方茂密的草丛之中。
“奇怪了,这些狼没必要和野马群死磕啊,等它们走了再进去不就完事了吗?”
听着野狼的嚎叫声愈发凄惨,庄睿心中有点纳闷,正如巴特尔所说,野狼的数量绝对不会超过五只,确实没有必要冲击这支野马群的。
要知道,野马可不是家养的牛羊,对于野狼的袭击全无还手之力,恰恰相反,野马的攻击力恐怕不弱于狼群,它们的四蹄要是踢在狼身上,绝对会使其失去战斗力的。
更何况这百多匹野马要是一起冲起来来的,别说是三五只狼,就是再多上几倍,那也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估计是野狼峪里面有小狼崽,这几只狼才着急了……”
草原经验极其丰富的巴特尔在观察了一会之后,开口回答了庄睿的问题,也只有这个答案比较合理,否则以草原狼这种狡诈生物的特性,绝对不会去招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的。
“那咱们怎么办?在这等着?”
现在才凌晨二点多钟,虽说在大草原上看星星是一件让很多情侣们很憧憬的事情,不过身处在这里就知道,这里并非是一个能让人心情愉快的地方。
别的不说,就是那些习惯于在半夜肆虐的蚊虫,就让庄睿有点受不了,即使身上穿的是长袖长裤,但是架不住脖子脸上没遮拦的东西啊,这才一会的功夫,他就给了自个儿好几耳光了。
“再等一会,如果谷里真有小狼崽的话,这些野狼会忍不住的,到时候一冲击,只要马群乱了,咱们的机会就来了……”
巴特尔对于耳边“嗡嗡”直叫的蚊虫压根就不在意,眼睛直盯着前方和野狼对峙的野马群,这种情形即使是他这样的草原人,也难得一见的。
庄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也只能闭上了嘴巴,连乌云琪琪格那小丫头都没说什么,自己一老爷们有什么好抱怨的。
“狼群忍不住了……”突然,巴特尔的脸色变得兴奋了起来。
果然,就在巴特尔话声刚落的时候,从狼群种传出一声嚎叫,一只低矮的身影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往野马群奔去。
庄睿的望远镜立马对准了这只野狼,一看之下,不禁有些失望。
这只野狼的个头实在是不怎么样,甚至都没有农村一些土狗的块头大,浑身长满了灰色的毛发,只有那发着莹莹绿光的两只眼睛,才能让人感受一丝凉意。
野狼从草丛里窜出,顿时让野马群有些骚动起来,在最外围的几匹野马,不安的用前蹄刨着面前的草地,毕竟这食草和食肉动物,本身有着质的区别,那种惧怕也是与生俱来的。
“恢律律……”
突然,一声响彻天地的马嘶声,从野马群中传了出来,声音之大,仿佛平底起雷,炸响了整个大草原。
那声音之响亮,听的远在几百米外的庄睿等人都有点震惊,这是马儿能发出来的吗?就连庄睿身边的几匹马儿,都露出不安的神色。
“这就是那匹头马,看来我还是小瞧了它,它比赤血的品种还要好不少……”
巴特尔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要说原本还有六七成把握捕获这匹头马的话,现在听到这声嘶鸣,他心里的期望值立马下降到了三成。
因为巴特尔发现,就在那匹头马仰天长嘶的时候,自己赤血眼中,也露出了惶恐不安的表情,这是弱者在见到强者的时候,才会有的表现。
“我看到它了,天啊,好漂亮的马……”
庄睿在嘶鸣声响起的第一时间,就用望远镜寻找起声音的主人来了,而发现这匹头马并不困难,因为在它身边周围五六米的地方,再无一匹马儿敢于靠近。
这是一匹浑身鲜红如枣的野马,身上的毛发极短,只有在脖颈处,才有一些蓬松的毛发,两眼黑如胶漆,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凝视着远处跑来的野狼。
这只头马的身高,比其周围的野马要高出很多,庄睿目测着足足有一米八至两米左右,站在那里沐浴在月光之下,宛若天马一般,威风凛凛。
“这……恐怕就是混交的荷兰马,也不如这只马儿神骏吧?”
庄睿曾经在香港看过赛马,那里所用的马匹,都是来自荷兰或者英国等地的混血马,这种马的特点就是身材高大,体型俊美,但是和眼前的这匹相比,那简直就像是土狗一样不起眼了。
就在庄睿观察着这匹头马的时候,野狼也接近了马群,在最先奔出的那只野狼身后,还跟着两只狼,一前一后呈三角形向头马跑去。
看来草原狼们也会使用战术,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这头马一败,整个野马群就会不战而溃的。
两者本来相距就不过几十米的距离,短短十多秒钟的时候,那只最先奔出的野狼就来到了头马的近前,嘴里发出一声带有威慑性的低吼后,身体跃起,向那匹头马扑去。
看到这番情景,头马周围的野马,都有些骚乱,不过那匹头马却是非常镇定,在野狼扑起的时候,前提突然抬了起来。
似乎知道马儿前蹄的厉害,野狼在半空中一个灵巧的转身变向,身体却是来到了头马的屁股处,伸出利爪向头马屁股抓去。
野狼猎食的时候,对于那些体积远远大于它们的动物,往往是从腹下或者屁股开刀,将猎物的皮肤划破后,抓出其肠子使之流血而死。
这只野狼显然就是打在这种主意,而且它的战术也很成功,眼看利爪已经抓到了头马的股臀上。[笔趣看.biqukan.]百度搜索“笔趣看小说网”手机阅读:m.biquk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