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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七章 海盗的宝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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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到了……”

  虽然心中早已猜测到,这个荒岛就是海盗们藏匿宝藏的地方,但是庄睿还是狂喜了起来,寻找海盗宝藏,数百年来一直让无数人趋之若鹜,没想到今儿被自己找到一处。

  灵气所接触到的金色光芒,那是一堆如山的金币发出的,一枚枚硬币大小的黄金币,像垃圾一般堆积在地上,在它的旁边,还有着各种货币和首饰。

  在这些物件当中,均是灵气充足,庄睿的灵气进入其中之后,马上赶到一股暖意包围着他的灵气,暖烘烘的很是舒服。

  “大概三百米,问题不大……”

  庄睿目测了一下自己身处的位置和宝藏的距离,大概有三四百米,虽然路线曲折,但是对能在黑暗中视物的庄睿而言,这些都不算什么。

  在仔细的把现在身处的溶洞打量了一遍,牢牢将其记在脑子里之后,庄睿钻入了第四条岔道,沿着曲折的道路,向宝藏藏匿点走去。

  “嗷!嗷嗷!”

  忽然,一阵如同炸雷般的响声,从远处轰隆隆的传来。

  “我操,这也太夸张了……”

  巨大的声浪如同大海里面的波浪一般,冲击着庄睿的耳膜,震的这哥们居然摇摇欲坠,倒不是说金刚的嗓门大,实在是这个山洞的回音太响了。

  而且这声音来的很突然,让庄睿一丁点儿的准备就没有,就像是个正在睡觉的人,被人拿着响锣在耳边敲一样。

  过了足足有四五分钟,山洞里的回音才渐渐变小了,庄睿知道,估计是金刚在外面等的不耐烦了,洞口又太小,它钻不进来,这才急的咆哮了起来。

  庄睿感觉到脑子里再没有了“嗡嗡”声之后,连忙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冲着过来的方向,一字一顿的喊道:“金……刚……,我……一……会,就……出去!”

  在山洞里就是这点儿不好,稍微有点声音,就会被无限度的扩大,好像有个人拿个扩音器在耳边大喊一般。

  喊完话之后,庄睿用灵气回头看去,金刚果然正把个大脑袋伸进孔洞里四处张望呢,可是由于体型太大,怎么都钻不进来,急的这家伙嗷嗷直叫。

  庄睿用灵气在金刚身上游走了一圈,而大家伙也听到了庄睿的回话,终于是安静了下来,把头缩回去后,四仰八叉的躺倒在地上,居然舒服的睡起觉来。

  庄睿不知道,他和金刚的这番对话,让山体那边的蝙蝠窝,整个都乱了套,无数只蝙蝠骚动了起来,因为这巨大的回音,打乱了它们的声波系统。

  成千上万只蝙蝠,如同正往锅里下的饺子一般,“噗通噗通”的直往地上掉,更多的则是有如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飞,也不知道有多少只蝙蝠撞在墙上冤死的。

  还好的是,两边山腹虽然相通,但是道路极其复杂弯曲,骚乱的蝙蝠群并没能跑到这边来,否则庄睿说不定会像金刚小时候一样,被这些地头蛇给赶出山洞去。

  当然,庄睿是不会去管蝙蝠的死活的,安抚完金刚之后,他向着藏匿宝藏的地方继续走去。

  由于山腹内的的道路崎岖不平,甚至还有些凸起的石头,如同利刺一般扎再地上,所以的庄睿速度并不快,几乎是把脚趟在地上走路的。

  走了将近半个小时后,庄睿距离藏宝的地方,还有一百多米。

  现在庄睿深处的地方,地形要更加的复杂了,几乎每隔上几步就有一条岔路,如果不是庄睿可以直接看穿岩壁,恐怕这会早就迷失在这山腹里了。

  “啪!”

  一声脆响从脚下传到庄睿耳朵里,让庄睿前进的脚步停了下来,低头看去,好像是一块石头,还散发出莹莹白光。

  “靠,死人骨头啊……”

  庄睿弯腰捡起来之后,这才发现,原来是人身上的骨头,怪不得踢上去轻飘飘的呢。

  四下里看了一番之后,庄睿在前面不远的路上,又发现了几块骨头,尸骨的摆放很散乱,按照庄睿的估测,这应该是被那些无意中钻入山腹里的动物给破坏的。

  “咦?羊皮卷!”

  在那死人头骨的旁边,庄睿居然又发现了一张羊皮卷,其制作工艺,和先前在木屋里发现的一模一样,上面也是描绘着繁琐的图案。

  庄睿凝聚灵气,站在原地查看起羊皮来,过了一会之后,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

  这张山腹地图的起点,应该就是自己进入的地方,前面一百米都很正确,但是到了后面,就变得杂乱无章起来,根本就不是自己所走过的路。

  “哥们,算你倒霉,弄了张假图……”

  不用脑袋也能想到,死在这里的人,肯定是进来出不去,硬生生饿死在这里的,只是这哥们不知道,他距离自己想要寻觅的物件,只有一百多米了。

  庄睿将地图折了起来,塞在了靴子里面,没辙,总不能塞裤裆里吧?浑身上下就这么个能放东西的地方。

  经过了路上的这个小插曲,庄睿又走了差不多二十分钟,终于进入到一个只有两米多高,一米来宽的岔道中,在前方五六米处,就是宝藏藏匿的地方了。

  只是在庄睿的面前,堆满了碎石,将前方的道路完全堵死了。

  庄睿用灵气看了一眼,这堆碎石足足往里延伸的三四米,在碎石后面,就是藏匿宝藏的密室了。

  说是密室,其实就是个前路被堵死的天然岩洞而已,在数百年前,纵横海上的海盗们,似乎还没有掌握炸药的技术。

  “麻痹的,老外就是没创造力,海盗还是属于没文化的团体啊……”

  看着这堆石头,庄睿有点儿哭笑不得,这西方人就是历史短没见识,搞个密室也整的有点技术啊,居然就用碎石头挡路?

  这要是换成中国人来干,绝对是机关密布,陷阱遍地,保准来多少人死多少人。

  如果是埃及的哥们承接这活,那墙壁上指定涂满了神秘的图案,诅咒死那些后来寻宝的人,搞不死人也要吓死人。

  但是十六七世纪的海盗们,也只有这点儿能耐了,再高深的活他们干不出啊。

  反正庄睿有的是力气,他不怕干活,当下一块块石头搬了起来,搬出的石头都被庄睿给扔到外面的溶洞里,否则回头再把自己的路给堵死了。

  这一忙就是四五个小时,当一块石头被庄睿搬开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抹耀眼的亮光,不是用灵气感应到的,而是实实在在用眼睛看到的。

  “这……这是夜明珠!”

  庄睿使劲的擦了擦眼睛,寻常的珠宝即使在珍贵,那也只能在光线反射下发出亮光,只有夜明珠,才能在黑暗中发光,这是已经被科学证实了的事情。

  从被搬开的那个缝隙向里望去,三个婴儿拳头大小的珠子,分成三个方位,被放在密室内凸起的岩壁上,放射出莹莹白色、绿色和黄色的光芒。

  三种不同颜色的光线,照在地面那些黄金珠宝上面之后,使得整个密室,都被笼罩在珠光宝气之中,给庄睿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这一幕,似乎只在电影里面看到过。

  “妈的,海盗真他娘的有钱啊……”

  庄睿看清楚了几颗夜明珠后,顿时激动了起来,手忙脚乱的把剩下的石头一块块的给扔了出去。

  要知道,夜明珠在中国古代,有着“随珠”、“悬珠”、“垂棘”、“明月珠”等等称呼,但大多被发现的夜明珠,其实只是普通的“萤石”而已,也是需要亮光,才能使其发光的。

  真正的夜明珠,则是在黑暗中人眼能明视的,数量及其稀少,在中国古代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夜明珠一直都是最具神秘色彩,最为稀有,最为珍贵的珍宝,一般都为皇权私有。

  夜明珠本从矿石中采集而得,但它在地球上的分布是极为稀少的,开采也很困难,在古代希腊罗马,个别帝王把它镶嵌在宫殿上或者戴在皇冠上,以它作为国宝加以宣扬和赞美。

  发光强度较大的夜明珠,在黑暗中,人们在距离它半英尺的地方,能清清楚楚地观看印刷品上的字体,能到达这种效果的夜明珠,堪称是绝世奇宝。

  清末那个老太婆死后嘴里含着的,就是一颗珍贵的夜明珠,孙殿英曾经这么描述过:此珠分开是两块,合拢就是一个圆球,分开透明无光,合拢时透出一道绿色寒光,夜间百步之内可照见头发。

  孙殿英为了脱罪,把这颗夜明珠送给了宋美龄,而宋美龄将其镶嵌到了自己的鞋子上,后来流落到了民间,一直到1964年才被国家发现收回。

  而1997年的时候,在伦敦珍宝拍卖会上,一颗直径在十二厘米的夜明珠,以六千五百万美元的价格,被一位不知名的富翁收入私囊。

  这几颗夜明珠从大小上而言,绝不亚于那颗被拍卖的珠子,甚至犹有过之,如果问世的话,恐怕世界上所有的富豪都会动心的。

  所以别的东西不说,庄睿就是把这几颗夜明珠拿出去,都不虚此行了。[笔趣看.biqukan.]百度搜索“笔趣看小说网”手机阅读:m.biqu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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