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熙幼时不喜欢别人叫她阡阡,亦不喜欢别人叫自己息南,因为这两个名字都提醒着她不是在为自己而活,而是阮墨两家相互制衡的象征。
但老人们自然不会在意到一个女童的想法,灼姐姐亦是叫的习惯不曾改口,她,唯有私下里,在阮北北面前,在一些宫女侍卫面前,才会自称自己为:
阮阮。
只有那个时候,她才不是北墨的息南郡主,而是阮家的阮阮。
那津风殿内睁开双眼的白衣男孩,容貌苍白俊美,眼神看着她,充满虔诚和小心翼翼的问:“你是谁?”
“我是阮阡陌,你……可以叫我阮阮。”
*
二十二年前,墨都。
先帝墨傲北一直熬到了中年才继位,还是太祖自行禅位成为帝王,膝下早已有了十多位皇子,其中,最有希望继承大统的,便是太子墨晔玄,三皇子御爵王墨晔皇,四皇子墨晔尧三人。
若是大统之争还有所争议,那排一个最不可能继承帝位的排名,最没争议的,便是九殿下墨玦。
原因在于,墨玦的生母乃是西极战俘,被一名打了胜仗的臣子献上朝堂,当初先帝一见,虽然因为容貌惊为天人,却在临幸之后弃之若敝,随意的封为夕嫔。
朝花夕拾,夕颜易逝,是为“夕”。
淑德皇贵妃宠冠六宫,御爵王更是一出生被赐名为“墨晔皇”,彰显皇恩浩荡,若不是嫡庶之分,先帝甚至想要废掉体弱多病的太子,改立墨晔皇为太子,可见,当时没有任何一名女子,能走进墨傲北的心中。
然而,夕嫔的美貌便是原罪。
此后,有人在宫中流传说夕嫔乃是西极人人可御的妓子,不知说了什么,先帝大怒,夕嫔被废去位份打入冷宫,于冷宫之中生下了九皇子墨玦,产后不久,便病逝在冷宫之中。
先帝厌恶墨玦至极,连名字都没有按照皇子的“晔”字辈。一直将他扔在冷宫不管不顾,甚至别的比他小的皇子们都上了国子监的时候,墨玦仍是个宫中散人。
直到墨玦九岁的时候,在宫中遇见了太祖皇帝,太祖念他可怜,终究是皇室血脉,才将其带出了冷宫,也只是扔到了津风殿不再理会。
那一年的津风殿,与冷宫无异。
夏日酷暑,仿佛蒸笼,墨玦仍旧穿着洗得发白的长袍,冬日无炭,津风殿仿佛冰窖,他还穿着夏天的薄衫。
身为皇子,身边不但没有一人服侍,甚至周围的宫女和太监们都可以任意欺辱。
生在帝王家,或许在宫中苟活一世,那些宫人在欺凌贵胄皇族的快感中,释放被奴役的不甘,以换来“主子”的快感。
皇子,被帝王厌弃的皇子,还能是主子吗?
那一日,是年幼的林熙第一次入宫的时候。
身为阮家唯一男丁阮寒空的女儿,墨傲北亲自下旨,将她封为北墨息南郡主。
册封盛典结束之后,她闲来无事逛起皇宫,充满好奇的走到一处破旧荒凉的宫殿门口。
银雪纷纷,将整座皇宫装点得银装素裹,美丽而庄严,林熙裹得好似个粉粉嫩嫩的白玉团子,脚踩着厚厚的鹿皮长膝雪绒靴,一步一步,在洁白的雪地上留下斑斑驳驳的小脚印。
那宫殿,和灼姐姐的玉露殿很像,都很大,却很冷清。
忽然,她好像听到了什么重物击打的声音,一道咒骂声传来,年幼的林熙瞪大双眼,朝远处望去。
只见津风殿门口的一处雪地里,一名羸弱苍白的男童,正被三名身穿宫中服饰的成年太监拳打脚踢。
男童忍不住闷哼着,浑身颤抖,嘴角的血迹滴落到积雪地上,仿佛白色画卷上盛开的红莲花,大雪纷纷扬扬,很快将血迹掩盖,甚至将男童的身体掩盖。
那三名太监旁边,是一名身穿锦衣玉袍的少年,只有十二三岁的年纪,玄纹云袖,衣着华贵异常,怀里还揣着一个暖手的手炉。
其中一名太监为他高举着伞,没有一片雪花落到他的身上。
“给我打!本皇子倒是要看看,他的骨头有多硬!”
地上的男童没有出声,很快,另一名太监抓住他的头发,将他狠狠从地上拽起来,然后将其用力甩到雪地里,拳脚相加,男童残破的白色衣衫被厮打成染血的布条,在风雪中摇曳着。
“二皇子,您千万别动气,想来这小杂种一定是今天没有和狗抢过食儿,才偷您的馒头。”那名太监一边打,一边献媚的说道。
“本皇子脚下踩着的,不就是一条狗吗!”二皇子的脚狠狠踩在了地上男童的手背上。
只是即便如此,他仍旧护着身下的东西,任凭那二皇子将坚硬锐利的鹿皮靴子挤压在他的手指上,狠狠的碾在雪里。
“是是,他就是一条野狗而已,能给二皇子您做狗,也是他的福气,您消消气。”
二皇子稚嫩又张狂的脸上嗤笑一下,蹲在男童面前,小手捏起他的下巴:“啧啧,真是可怜,是有日子没吃饭了吧?”
地上的男童蓬头垢面,一身血迹,林熙远远的看去,没看清他的容貌,却正巧同那双眸子对上,微微一愣。
那水墨色的眼瞳近乎透明,清澈如溪涧清流,却蕴藏着冰雪似的色泽,冷冽而凉薄,好似受伤的兽。
那两名太监不停的咒骂着,林熙定在原地,小小的身体和风雪融为一体,她不知道该如何做,却觉得地上的人好可怜。
林熙从不知道,原来这世上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母亲那样温柔,父亲那样正直,原来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在这明明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地方,也有这样污秽作呕的事儿。
“你真当自己是主子吗,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的身份,敢得罪我们二皇子。”
“一个不祥之人,被陛下厌恶,也配成我们的主子……”
“快把馒头交出来!快!”
“把他的手掰断,看他还敢不敢拿咱们的吃食!”
二皇子笑了笑,丝毫不在意地上的人是死是活:“你,去将本皇子的黑虎抱过来,再把它剩下的狗食拿来。”
不一会,其中一个太监就端着一盆狗粮回来,扔在男童面前,怀里还抱着一只通体黑色的细犬。
男童费力的抬起头,看了看近在眼前的狗食,下意识的伸出一只满是血污的手。
那双手骨瘦如柴,唯一有血色的部分也红肿破裂,上面还生着些许冻疮,颤抖的朝狗食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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