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大汉诧异的看了乐晨一眼,显然乐晨没听说过“白爵士”令他感觉很奇怪,不过很快他又恭顺的垂下了头,恨恨道:“白爵士是个流氓、恶棍,他最喜欢收留罪犯了,我有个好朋友是他的厨子,那家伙,喝点酒就是他亲娘偷人的事都能翻出来讲,前几天他喝醉酒和我说,一个多月前,白爵士家里来了一批秘密客人,这件事,就算白爵士最亲近的部下都被蒙在鼓里,他还说,那些人好像是和红衫军大人们有什么关系,应该,应该就是大人们在追捕的逃犯吧?”
乐晨微笑听着,同时一道指令给了劳斯莱斯号,没半分钟,立时一份详细的狂乱星各势力分布图便出现在他眼前。
乐晨本来没准备和狂乱星上的人接触,但现今既然有了需求,虽然劳斯莱斯号不是专业性战术船,但其战术室内的探测技术想采集这颗星球的人类情报也是轻而易举之事。
“好,去见见这个白爵士。”乐晨做了个手势。
十名青娥卫士,纷纷悬浮而起,身躯瞬间变形,又迅组合在一起,变成了一艘火红色穿梭机,便是雪蝶,都看得有些眼花缭乱。
穿梭机降落在乐晨身侧,舱门自动开启,乐晨对雪蝶点点头,率先走了进去,雪蝶看了那黑大汉身侧女子一眼,终于还是叹口气,跟在了乐晨身后。
乐晨看她表情笑了笑,心念一动,瞬间一袋食品便从劳斯莱斯号传送到了那女子脚前,黑大汉也突然怪叫一声,摔进了湖水中生死不知。
这种事,专门来管是管不来的,但遇到了,也只是举手之劳。
在红色穿梭机消失的瞬间,雪蝶看到这一幕,惊讶的看向乐晨,实在想不到,乐晨却也有富有同情心的时候,越是接触乐晨,却现这个男人,实在是个谜,越来越令人看不透。
……
几秒钟后,红色穿梭机已经悬浮在一座小镇之上,这座小镇建筑多是各种石头屋和铁皮屋,聚集着数万人口,这里,便是白爵士匪帮啸聚之所了,镇上人口,都是白爵士部下匪徒,他们控制着周围方圆几千里内的上千个村落数百万人口,虽然很多村落也有自己的武装同样桀骜不驯,但也不得不将自己种植的卡奇果交到白爵士这里,再由白爵士和红衫军交易。
小镇上,不时有挎枪的摩托车暴徒呼啸而过,他们乘坐的摩托车带有厚厚的太阳能电池板,度堪堪每小时百公里左右,但却也足够令他们可以保持对周边上千个村庄的控制了。
镇中心的石头城堡,便是白爵士的住所。
白爵士是一个白白净净的胖子,当乐晨、雪蝶及青娥卫兵们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正躺在奢华的大床上喷云吐雾抽着水烟,两名年青女奴跪在旁边为他捏脚。
乐晨等人突然出现,白爵士一惊之下便岔了气,立时大声咳嗽起来,两名年青女奴的尖叫还未出,已经被青娥十九肩头射的光弧击晕。
“帝国玛法星系第2481o3舰队指挥官,乐晨。”乐晨微笑着,看着白爵士因为极度惊恐而放大的瞳孔,“我想,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而来吧?”
“是,是……”在极度震惊之后,白爵士慌忙跳下床,恭恭敬敬鞠躬道:“将军大人,很荣幸能为将军大人效力。”
乐晨点点头。
“我,我这就派人去把那些叛军抓来献给大人!”白爵士很光棍,瞬间便有了决定,他犹豫了一下,又道:“不过大人,他们虽然来的时候虽然看起来没带武器,但,但您知道的,他们如果随身携带了什么新式武器,我是根本现不了的,所以,我的人,怕是,怕是……”
乐晨微微点头:“你尽管放心,我的战舰就在星球上空,如果他们反抗,可以为你的人提供支援。”
“那就好,那当然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白爵士拍了拍胸口的通讯器,大声道:“老五,带上你的人,去甘莫西村,将新移民来的那二十七人,全部带过来。”
“甘莫西村?新移民?什么时候有新移民了?”通讯器那头是一个嘶哑的声音,有些迷惑不解。
“妈的,叫你去你就去,你去了就知道了!”白爵士恼火的骂了句娘,转向乐晨时,脸上立刻堆满谄媚笑容。
乐晨笑了笑,实则现今去劳斯莱斯号上抓人会更快,但是来到这些文明形态各异的星球,看雪蝶很好奇的样子,乐晨倒也并不急着办正事,毕竟就算这颗星球潜伏的是红衫军行政星的要人物和最重要战略物资,对他来说,也没太大的吸引力,应付差事而已,他琢磨的,却是那些充满着吞噬蠕虫的富饶星带。
“将军大人,还是,还是请在陋室客厅里去坐吧,我,我叫人来伺候大人和您的士兵。”白爵士擦着额头的汗,他心里极为惶恐,虽然没有丁点犹豫便出卖了红衫军,但是,也很难说面前这位帝国将军最后会怎么惩处他。
他并不太知道外面情形,红衫军运输舰送来人说在这颗星球上生活一段时间,他虽然心中起疑,可没想到,真的是帝国舰队驶入了本星域,更没想到的是,帝国舰队会对自己所在这颗鸟不拉屎的星球感兴趣,现今可真是追悔莫及,可是便是时光倒流,他也根本不敢拒绝红衫军的要求。
白爵士现今也只能心里哀鸣,在这颗星球上,他是最强大的武装头目之一,是令很多人惧怕无比的强者,但是在红衫军面前,他只是卑微的蝼蚁,至于强大的帝国舰队,他却是微尘都算不上了。
他现今,更坚定了要送子女离开这里的意愿,他固然知道,自己若离开狂乱星去了外界,是无论如何过不上这般奢侈更手握数百万人命的权势生活的,但是,他的子女们未必能安稳继承他的基业,这颗星球上最强大的黑帮,每一次决策人的更替都伴随者腥风血雨,更莫说,那如芒在背的“血骨季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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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啊同志们,昨天以为中午吃个饭回来再写,没想到五十度酒几杯下肚就乱了,也不知道怎么就晚上又喝起来了,然后我再醒来的时候就今天中午了,现在还昏昏沉沉的……